前几天,在回家的途中遇上交警设立的路障。这次很不幸,我被指示停在路旁等待指示。心想应该是超速了,这次“三万”肯定逃不掉。平时很少驾快车,除非赶时间之类的,尽量遵守国家的交通规则。当晚就有点不一样,谈公事至深夜12点,所以才归心似箭,速度稍微比标准高出少许。说穿了还不是为了追看Astro华丽台某剧的大结局,真惭愧。
自己违规在先,我也没埋怨什么地,停车后我就准备把身份证与驾照准备好,等待“白脚”走过来。有如一般的正常程序,交警拿了我的身份证明后就让我知道所犯的过错。接下来就开始越轨了,虽然也是见惯不怪,但始终绝对不认同他们这种不良文化。交警开始用稍微有点恐吓的语气告诉我,抄下这张三万后,我必须亲身到缴交三百大元的罚款。他不断地重复了好几次,感觉好像是在暗示什么是的...原来他有所要求。
我立刻很直接就拒绝了他,但这并没有让他死心,还再三游说我接受他的提议。在我的坚持下,他终于自讨没趣,甚至连罚单也没开给我就挥手叫我走,说会把罚单邮寄到我家来。或许他只是“靠吓”而已,因为我根本就没有在那张所谓的罚单签上大名。就算是真的,我也甘愿受罚,至少会过得了自己良心那一关。
2 comments:
不懂是倒霉还是幸运咯
哇..公然讨钱受贪!!!!!!!!!!!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