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声明,警察故事系列的出现并非为了贬低我国的纪律部队。我会特别开辟此系列,是希望在公开这些亲身经历后,让其他人有所警惕,避免遇上一些可能会发生的飞来横祸。大家必须清楚一点,根据2010年全球贪污指数(GCB),我国最贪污的部门就是警察。我们很多时候都会认为被警察“找麻烦”就好比遇上的有执照的匪徒,不管大家在过程中是否真的有犯错。虽然我不否认他们其中也有好警察,但我国警察的形象实在太负面,也很难怪人民有先入为主的想法。
近日又发生平民被警察群殴的事件。那位当事人谢振兴的样子看起来不像好人,但也不代表警察有权在法官判罪前滥用私刑。往往在事情发生后,警察总会说当事人藏有攻击性武器,藏毒等罪状。这种巧合真的很难不让人联想到“砌生猪肉”的下流手段。我不是法官,没权利决定那位仁兄是否有犯下那些罪名,但此时此刻会选择不相信我们的这些执法者。同时也在此劝告各位不要带那么多现金出门,因为很可能会被打抢以外,更不幸的话还可能会被冠上“捞偏门”的名义。
我本身是比较幸运,没遇上这些被警察找麻烦的倒霉事,但警民冲突还是曾经遇过两次。第一次是好几年前在母亲不见护照时到加影警察局报案遇上的。在马来西亚报案是一门学问,平民一般上都不能完全掌握,时常都会被搞到团团转。我们当时不懂执照不见的个案必须到有交通部的警局才能报案。甚至也搞不懂这家警察局是不能让蚁民的车子停放在内。结果当时就被驻守在门口的警察高声呼喊,好像我们犯了滔天大罪那样。
这家加影警察局对我而言是完全陌生的,我根本就不知道哪里才是正确的停车场,就硬着头皮问了那位警察。他敢敢说停在警局外面就行了,简直就是敷衍我。大家必须知道,警局的正门口外是繁忙无比的马路,同时路边也画上了黄线,车子停在那里根本就是知法犯法。这时候我也按耐不住了,很严厉地回了话后就驾驶到外面去。兜了一回终于在隔壁的市政厅找到了停车位,下车后就步行到刚才的那家“高级”警察局。
刚才那位警察的不礼貌行为全看在我母亲的眼里,虽然整个过程中她是默默地不出声。当我在入口那里做登记时,母亲突然就间爆出了三字经,以性器官形容了那位警察。其实当时的声量并不大,而且也没有向着警察谩骂。但那位警察好像顺风耳那样,凶神恶煞那样一直叫骂着并逼向我们那里,势要我母亲重复刚才的那段话,认为我们正在无理辱警。
我为了保护母亲,当然是极力以身体阻挡这位警察准备动粗的意愿,同时也一直回话说警察不该欺负一位老人家。大概争吵了不到半分钟,我前面的这位警察被身边的同僚拉着,要我们两位停止争吵。我也不是特地找碴的,既然如此登记后就立刻牵着母亲走进报案室内。
花了约整个小时完成报案程序后,到外面的亭子拿回IC时,恰巧又遇上了这位警察。我万万没想到对不起三字竟然会从他的口中那里出来,我也很自然地向他道了个歉,心软的性格显然地影响深远。现在回想起此事,还真的捏了一把冷汗,因为一个不小心很可能当时我很可能突然间身上被找到藏有什么毁灭性武器等。根据过往发生的个案,最坏的打算我也很可能会被喂上子弹。但是,这事件的发生并没有阻止第二次警民冲突的发生...(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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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omments:
那位当事人谢振兴的样子看起来不像好人 <---赞同!
还有就是他自己犯错在先(roadtax过期),所以我对他所说的还是半信半疑。
人家长得一副捞家的样子自己也不想的吧。。。我想起蜡笔小新幼儿院院长的两行泪。
加影那間我也去過兩三次,第一次是為了報案遺失信用卡,叫我上去找sarjan,我上下了幾次,就是不見他,還被他罵,只好自討沒趣回家睡覺。。
不然就是兜兜轉轉,一下子指你去這間,那一間指你去另外一間,另外一間指回你去頭一間,這些事情司空見慣,不懂他們幾時才能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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